本〈99〉年國家考試已新增「客家事務行政」考試類科,惠請多予支持提列缺額。 -人事
公告依據】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99.3.29客會人字第0990003658號函
【內容】 主旨:本〈99〉年國家考試已新增「客家事務行政」考試類科,惠請多予支持提列缺額,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行政院客家委員會99.3.29客會人字第0990003658號函辦理。
二、考試院已於民國99年3月10日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900017771號令修正發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及其附表,於「一般民政」職系下增設「客家事務行政」考試類科。
三、敬請 各機關於人員出缺,擬進用高普考試分發人員時,踴躍將其提列為該類科考試缺額,以鼓勵有志參與該類科考試之人士。
【內容】 主旨:本〈99〉年國家考試已新增「客家事務行政」考試類科,惠請多予支持提列缺額,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行政院客家委員會99.3.29客會人字第0990003658號函辦理。
二、考試院已於民國99年3月10日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900017771號令修正發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及其附表,於「一般民政」職系下增設「客家事務行政」考試類科。
三、敬請 各機關於人員出缺,擬進用高普考試分發人員時,踴躍將其提列為該類科考試缺額,以鼓勵有志參與該類科考試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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