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有意願擔任國家考試新竹考區監場工作同仁,請以機關為單位及說明事項辦理-人事。
【公告依據】 新竹市政府99年10月21日府人任字第0990117364號函
【內容】 主旨:檢送「國家考試新竹考區監場工作講習報名表」1份,請各機關有意願擔任監場工作同仁,以機關為單位於99年10月27日上午12時前不備文回傳報名表至1003555@hchg.gov.tw以利彙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新竹市政府99年10月21日府人任字第0990117364號函辦理。
二、本講習相關事項如下:
(一)講習日期:99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下午各辦理1場次〈講習時間將另行通知〉,課程安排及測驗共3小時。
(二)講習地點:新竹市政府綜合大禮堂(新竹市中正路120號中央路側門)。
(三)講習人數:上、下午梯次各150人,共計300人(以收到報名表先後排序,額滿為止)。
(四)參加資格:需符合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要點三之規定,為現任委任以上公務人員或國民小學以上合格教師(不含代理教師),年齡在20歲以上65歲以下,身體健康足以勝任監場工作,且未來有意願參加國家考試監場工作者。
(五)其他事項:本講習需事先製作個人試卡,為珍惜資源,請自行衡酌是日能否如期出席,無法出席請勿報名。參加講習者核給公假半日(教師課務請自理),前已參加過監場人員工作講習且領有監場證者,毋須重複參加。
三、本(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舉行考試日期為99年12月18日至同年月20日,經考選部監場人員講習訓練合格,領有國家考試監場證者,優先選聘;擔任監場工作人員發給監場工作費,遇例假日不予補假,亦無法比照選務工作給予行政獎勵。
四、檢附報名表〈上、下午場次分開報名〉各1份,有意願者請依限回傳。
【內容】 主旨:檢送「國家考試新竹考區監場工作講習報名表」1份,請各機關有意願擔任監場工作同仁,以機關為單位於99年10月27日上午12時前不備文回傳報名表至1003555@hchg.gov.tw以利彙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新竹市政府99年10月21日府人任字第0990117364號函辦理。
二、本講習相關事項如下:
(一)講習日期:99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下午各辦理1場次〈講習時間將另行通知〉,課程安排及測驗共3小時。
(二)講習地點:新竹市政府綜合大禮堂(新竹市中正路120號中央路側門)。
(三)講習人數:上、下午梯次各150人,共計300人(以收到報名表先後排序,額滿為止)。
(四)參加資格:需符合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要點三之規定,為現任委任以上公務人員或國民小學以上合格教師(不含代理教師),年齡在20歲以上65歲以下,身體健康足以勝任監場工作,且未來有意願參加國家考試監場工作者。
(五)其他事項:本講習需事先製作個人試卡,為珍惜資源,請自行衡酌是日能否如期出席,無法出席請勿報名。參加講習者核給公假半日(教師課務請自理),前已參加過監場人員工作講習且領有監場證者,毋須重複參加。
三、本(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舉行考試日期為99年12月18日至同年月20日,經考選部監場人員講習訓練合格,領有國家考試監場證者,優先選聘;擔任監場工作人員發給監場工作費,遇例假日不予補假,亦無法比照選務工作給予行政獎勵。
四、檢附報名表〈上、下午場次分開報名〉各1份,有意願者請依限回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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