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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以下簡稱通報平臺)已於113年12月13日上線。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12月16日府人考字第1130401561B號函辦理。

二、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2月13日總處綜字第1131002217號函辦理。

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各機關應提供所屬員工執行職務時避免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工作職場。為強化職場霸凌防治,除各機關(構)現有之申訴管道外,另為使同仁能有其他之安心申訴途徑,業於本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建置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並由本總處列管通報案件後續執行情形,請轉知所屬同仁。

四、茲以本平臺接獲通報案件後,將透過加密措施轉派權責機關辦理,權責機關於本平臺收受案件後,請依保密及霸凌防治相關規定辦理並回報進度,下列事項請轉知所屬機關配合辦理:

(一)機關收到本平臺案件通知,應儘速確認及以保密方式告知主管(含上級)機關知悉(後續本平臺將新增副知主管【含上級】機關相關功能),並依相關規定審認處理後,於本平臺所訂期限內回報案件之辦理情形。

(二)另各機關自行接獲有關霸凌事件申訴或陳情,亦須至本平臺進行通報,並由本總處專責通報平臺統籌列管(後續將新增檔案上傳匯入傳輸功能)。

(三)檢送本平臺操作手冊,如有平臺操作問題請利用本總處「 PICS 人 事 資 訊 系 統 客 服 網 」(https://pics.dgpa.gov.tw/PICS) 或 電 洽 客 服 專 線(02)2397-9108;如有通報案件相關問題請洽綜合規劃處(02)23979298分機206-210。

五、檢附前開函文及通報平臺操作手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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